石科计函〔2021〕30号 石家庄市科学技术局 关于申报2021年度石家庄市科技计划 自筹经费项目的通知 各县(市、区)科技管理部门,高新区、循环化工园区科技局,市直有关部门,各有关单位: 1.本批次项目申报截止日期前,不受理项目承担单位的各类人员变更申请; 2.申报起始时间2021年7月12日,申请人及申报单位管理员上传截止时间7月29日18时,归口管理部门审核截止时间7月30日18时。 项目申请人和申报单位管理员上传数据后,请及时联系归口管理部门审核。归口管理部门及市科技局审核后需退回修改时,系统将自动发送提醒信息至联系人手机,请注意查收。
附件: